为合法、有效、便捷、安全、规范使用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000042877703X7),特制定本使用指南。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学校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分为正本和副本。
二、经学校授权,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提供使用。
三、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般只提供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以下简称“资质”)。
四、为保证资质使用的严肃性与安全性,凡需申请使用学校资质的校内二级单位及师生,须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领用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经业务相关部门审核后,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方为有效(咨询电话:88651866)。
五、领用程序
1. 科研方面申请使用资质,由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审核后,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咨询电话:88651738);
2. 因公出国等外事相关事宜申请使用资质,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咨询电话:88651883);
3. 其他事宜申请使用资质,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咨询电话:88651866)。
六、资质复印件不得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办公室
附件: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领用申请表.docx